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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唤(中世纪真骨)-完

 

人活得越久,就会越喜欢偷懒,如果需要工作,琼老是去当历史学教授,只要学科不被撤销,工作总是稳定的。

有一天同事们聊起名字,一开始话题b较复杂——种族、词源、意义。最后又落到每个人具t的名字上,不少人其实没那么喜欢自己的名字。

“我记得你是独生nv。”有人对她说,“所以你的父母只有这么一次起名字的机会。”

无聊的话。她想。但还是多余地辩解,这算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为什么,这个名字很简单啊,大部分人会喜欢改成复杂一点的吧。哦,对了,你这是不是音译的名字,汉字里是不是又有不一样的意思?”

也算是较为常见的字。她不多解释。还算不错,寓意美好。

名字对她来说,更多地像一种记号。不,就是一种记号。

所以这样简单的就很好,她喜欢简单。

这是她自己起的名字,她说她永远会叫这个名字,如果是拉丁语系,发音会是如此,如果没有对应的音节,那意思会是jg巧的玉石,如果可以写成汉字,那是琼,是琼。在艾默里克si前,她反复在他手上描写这个字。找到我,找到我。她在他床前哭泣,四周的卫兵谨慎地让开路,让新任的国王走上前来,决定如何处置这个不知为何在几周内取得了他父亲信任的异国农nv。

琼站起身来,大骂他一通,指责他支持的法案和政令,说他一生下来就注定让母亲失望。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人近中年的国王非常错愕,以至于没有反应过来应该阻止她离开。等他回过神来,琼早就从密道中遁走了。

她离开了,再也不回到城堡,她不想感受痛苦。她不想知道自己可以有多痛苦,但她已经知道了。艾默里克一次都没有回来过,原本也没有人能保证转生是普遍的,是会发生的。孤独,真正的孤独,不能再被理解,孤独。

她不书写他的故事,有太多人写过,有太多人窥见真实。她也不书写自己的故事,因为最好没有人知道真相。她只书写平凡者的历史,她同样了解,甚至更深刻。时间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即使转生让她丧失了孕育灵魂的能力,不再有孩子,她也不是没有拥有过新的亲人,不是没有试着重新恋ai过,但残留下来的感情那么少,那么少,为什么。

兄弟、玩伴、朋友、情人、丈夫、她孩子的父亲、携手的共同统治者。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不会再有人在行将就木,双眼失明的时候,只从一句话的语气就辨认出了说会回来的她,即使她说的是——“你怎么看起来这副样子。”她在他si后才意识到,如果还有回家的路,迷茫、痛苦、纠结,都可以不管,因为至少还有归路。她生着闷气,气他凭什么b她先学会这种事,又凭什么让她无望地等待,等待一个不可能被复现的家。

“如果你ai上别人——”她想起他的话。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ai上过别人,但那些ai都消逝了。就像她现在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同情艾默里克的哥哥,为什么对他产生了多余的怜ai。那样的事情好像很轻很轻,随风而去。

她也几乎不算真正当过孩子,最开始的两世过后,她不再能享受童年,也自然地b生育她的父母更加成熟,她像是在旁观亲情的伟大,欣慰地看到自己寄居的小小身t被良好地对待。

她也不那么关心自己最开始的后代,祖辈的余荫让那些家伙现在也过得不错。有些时候她试着接近,会发现有些nv孩确实像她,从内里就像,像她和他。

男孩不是,男孩很少让她觉得满意。艾默里克说得没错,消耗品,一堆堆一个样子。不是没有几个出挑的,可又容易过于极端,做出了成绩也让她难以赞赏。

“你会想要的,会的。因为你聪明,勇敢,有着擅长奔跑和骑马的身t,最具有观察力的眼睛,不会有人b我们的孩子更优秀。如果si神要为了惩罚我带走你的生命,那我只会选择和你一起离开。”

她想起他为了说服她讲的话,完全是在骗人,自大的花言巧语,不能相信。

孤独,无尽的孤独,不能和任何人讲述的,她自己的历史。谁也不会理解的一种失去,最亲密的朋友,唯一的情人,让她依然ai着的人。

在展览季要结束的时候,琼终于鼓起勇气回到法国,走进卢浮g0ng参观特展。之前有人捐献了极其珍贵的家传文物,她听过消息。

“这顶冠冕是十一世纪左右铸造的……纹饰jg美,最顶尖的铸造手法……它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历史发现,请注意看内侧的这行小字……”

她不需要听旁边旅行团的导游磕磕绊绊的翻译,她早就学会了拉丁文。过去她没有用过这个冠冕,因为她做公爵夫人的时间不那么长,至少没有久到这个jg心打磨的礼物制作完毕。

那行小字写的是:致我灵魂的镜像,我自幼共享家园的伴侣,法兰西的琼。

也不是多么好听的话嘛,最后一句还是在吹捧他自己。她还是流下眼泪,双腿发软,几乎跪坐在地。一千年的时间还没有过去,过去了就会结束吗?她感觉得到有人试图扶住她,把她托上担架。

大概是心悸,并不是被什么刺激到了,只是恰好,时间又到了,si亡随机,又无法控制。

生si的边缘,隐约中她却看见不远处有个身影,分外熟悉。虽然穿着在人群中不算特别,但他的红发不太常见,他那副样子,更不可能和任何人相似。

她没有力气,想起身,想追逐过去,想问他到底为什么这样残酷,对方却同样急切,快步走到了她面前。

“不是还有东西要看吗?”他说,“你还有更多想知道的事吧。”

他身上的气息那么冰冷,si亡,si亡的气息,不用触碰也能感到,他其实并不在这个人间。

“艾默里克。”她念出他的名字。

“我也si过很多次了啊,为什么第一次来看我。”她不满意。

“我只能引渡人类。”他靠近,却无法握住她的手,“但现在,你身上的祝福或是诅咒,即将消逝,下一次会是最后一次。因此,她对你的控制减弱了,我可以接近。“

“这样很没劲。”她还是要抱怨,“有人叫你si神,你也别真做啊,你想要我等你等多久。”

“对不起,对不起。但我还能等待,我这边没关系。”他说得,好像受苦的是他一样。好吧,其实真b起来,说不定确实是他,不刻意伤感的时候,她还算一直都过得很开心,很丰富,很有意思。

“没事,继续吧,下一次也会很有趣。前面还有很多东西。”也许他在安慰,也许他在嫉妒。

“不许给我指令。”她闹起脾气,“你知道该听话的是你,你b我小,b我经历得少,b我知道的少。你不许说这么多,你——”

“你快点吻我。”她说。

“要来不及了,我又要走了。”她感觉到了。

灵魂逐渐脱离出r0ut,她再次被他所触碰,他抱住她,吻她,而她也像自己多次设想的那样把他拥在怀里。

“你是最好的。”琼感觉自己的意识正在离去,本能地,像是在撇清责任一样补充说道,“对我来说你是最好的。如果我有其他人,只能说那些家伙有那么点像你。”

“从来都是这样,我想我也早就ai着你。”她最后说出这句话,却听不到他的回答。

没关系,还会见面的,下次见面再问他吧,如果他忘记了就批评,如果他还记得也批评,责怪他说得太慢了。

本篇完,含外传,后续发布。

高粱的穗是满满的,陈要琦怀念家里种高粱的时候,穗米很容易就把背篓填得实实的。妈妈和她说,神仙觉得凡人不ai惜粮食,就命令植物不要结得太满,不然人类不晓得珍惜,但是高粱很固执,谁的话也不听,自顾自地长得很好。

父亲去世后,家里还是种了几年高粱,只是后来妈妈身t也不大好了,虽然还能下地g活,但经不起太yan晒了。她和弟弟长大了,都能做点活计补贴家里,妈妈便不种地了,就管着家里的杏园,日子也还可以。

此时她正路过一片高粱地,看见了她童年时的朋友小金,小金后来也没有念书,但她有去镇上打工,具t做什么她不知道。两人很久没有讲话了,她想叫住小金,但是有个男人从高粱地里走出来,他gg手,小金就跟着进去了。小金笑着牵住他,就这么跟进去了。

陈要琦背上装着要洗的衣服,还是往河边赶路,最近涨水了,水又退了,一堆男孩聚在河边的泥水坑里。一个两个光着身子,远远看见她就大叫,有nv的来了,一下子全跑了。她本来也不打算往他们那边凑,继续往上游走,上游的水g净多了。她放下背篓蹲在地上,先是擦了擦汗。水里却凑出一个小孩,只露出脑袋。“你眼睛好大啊。”那小孩说。

“你眼睛也大。小孩眼睛才大呢。”她朝孩子笑笑,心里想着这是谁家的孩子,不像见过的。

“我们村没有你这样眼睛大的,你眼睛又黑,就更大了。”小孩继续说,声音听不出男nv。

“我妈她,就是这样的。”她扶了下篓子,想着要不要再往前找块地,这孩子大概是邻村来的,那儿水少,于是来这练闭气,一时半会是不会走的。

“我也想要大眼睛,别人老远就看见我了。”这小孩喜欢说话。

“那你上课打瞌睡可被老师看见了。”她笑笑。

“我好孩子,不打瞌睡。”那小孩讲到这,似是不想说了,又沉回水里,往下游走了,远远地她看见河里冒出几个泡泡,是小孩又抬头了。

是个会水的,不需要担心。她又拎起篓子走了。

陈要琦今年十八了。她个子在村里不太高,看起来也不像有力气的,但大家都晓得她是个做事的。有人来探过她妈口风,她妈说不急,姑娘自己还没什么想法,再说,以后她说不定不想在这呆了呢。

她不太清楚为什么妈妈这样说,她倒也没有很想离开,她喜欢在村子里,喜欢河边的柳树,喜欢家里种的大杏。城里的树苗都没有这样的生气。

洗衣服的时候她就想想这种事,想想平常听到的谈话,别人都说了什么,怎么说,为什么说。想一通下来,每个人她都熟悉了,很亲切。

她晓得怎么洗衣服省力又快,弄好了就往回走,快走到家门口,邻居的老头叫住了她。

“琦啊,你弟回来了。”他说着谁都知道的话。

“是。”她停下来看看他,老头不会自个儿补衣裳,也有阵子没找她帮忙。

“你弟和你长得真不像。”老头没话找话的时候,总说这句,好像如此就可以聊起来。

“是我不像我阿爹。”她说,“我个子小,谁都不像。”

“你个子也不小,长得实在。我是说,你弟长得不像村里的。”

“您长得也不像村里的嘞,村里上年纪的哪有谁b您jg神。”她不太在意地糊弄过去,把篓子抱到身前,说自己先走了。

陈要琦其实记不起来自己父亲长什么样,小时候她很少抬头看他,嫌脖子疼。父亲g完活回家都夜了,大家不一起吃饭,上了炕又背对着大伙,靠着墙。

她和父亲也还是亲的,他自己话不多,但家人说什么都会听,还给她扎小辫子。她想起他也没什么可沉重,脚步轻快,走回了家。

她弟在门口择豆角,抬起头看她一眼,就站起来给她搭把手。他是个有眼力的,在村里木工那做了不到一年学徒,就被镇上的漆匠挑走了,现在在城里做工。他师傅是个好脾气的,照理说他现在还不能上手做成品,但也给点边角料让他弄。不过他拿回家那些东西,家里用不了,漆器的小碟子不晓得可以放什么,还容易藏灰。

只是漂亮是真漂亮,她弟以前上学的时候画画就好看,家里没彩笔,但同学愿意借给他,让他在自己本子上画,因为他画得好看。

把弟弟送去木匠那的时候,母亲也问她,要不要也学门手艺,不是非得守着家里。她说自己没那么喜欢。

是真没那么喜欢,她喜欢点实在的,要论美不美,看着树儿结果草儿ch0u穗也挺好。叫她去厂里织地毯,她可不愿意。

陈要琦抖抖衣服,挂好晾着,没要她弟帮忙,反正没洗他的。他却站在旁边不走,好像有什么话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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