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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小说 > 鬼使神差之 闹鬼之夏 / 同居生活 > 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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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一早起床,肖朗的下腰酸疼,刷牙洗脸、冲澡后,走出浴室仍打着哈欠。

「喀。」

什么声音?

惊愕之余,他打开落地窗,确定阳臺无人,回头看着放置于床柜的闹钟显示七点十分,这时候阿杰在厨房弄早餐。

霍然,他想起小黑猫……该不会在房内吧?

肖朗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客房,打开衣柜,拿了棉衫和牛仔裤,匆匆地套穿,不忘拿今日课堂所需的书本,转身冲下楼。

「阿杰,记得要画符镇煞!」

申士杰端着两盘煎饼搁上桌,眼看肖朗已收拾好书本、笔记,「你现在就要出门?」

「没啦。我刚才说的,你听见没有?」

「听见。理由呢?」

「小黑猫一定躲在你的房间,害我又吓一跳。」

申士杰递给他叉子,「怎不以平常心看待,就当作养一隻猫在屋内。」

「你说得轻鬆,我什么都不怕,就怕鬼!」肖朗哼一声,用叉子戳一块煎饼来吃。

申士杰慢条斯理的用餐,「我以为你习惯了。」

「我是怕在心里,没开口叫而已。」他好歹得顾及面子,「在路上看见阿飘,我儘量当作没看见。这和在家里看见阿飘的感觉差很多。」

「只是一隻小黑猫,你也容不下它?」

他斜瞪着阿杰,「讲得好像我多小心眼……你以前就答应要帮我赶鬼,莫非不想守信用?」

「我也说过要你听我的。」他搬出附加的但书来镇压肖朗,省得他吵个没完。

「你……」肖朗瞠目,想不透他怎有办法无动于衷?还丝毫不受影响?是人吗?

「我去拿鲜奶。」申士杰自有见地:灵异就出没在生活周遭,阴阳既然同时存在,差别在于能不能目视,并非刻意亲近或利用,于人毫无影响——如同阿公所说:互相尊重,就不会引起麻烦。

须臾,他从厨房踅返,手上多了一瓶鲜奶和两隻空杯,询问:「待会儿要搭我的车吗?」

「不要。」肖朗撇撇嘴。

「你怕别人知道我们俩住一起?」

「才不是。校内有不少人都知道我们是好朋友,住在一起也不奇怪,像是系上的李天哲知道我住在你这儿,也没联想我们的关係怎样。如果我搭便车,兼差时就麻烦了,我得到处跑,没道理要你接送。」

「今天五点半过后我就没课,陪你一块儿家教无所谓。」

肖朗轻哼:「我介意。」

「……」他又妥协一桩。

吃完早餐,肖朗拎着背包和抓来一串钥匙,道声:「再见。」头也不回地开了大门就走。

申士杰收拾杯盘,片刻,发现吧台留有一支手机、名片和纸条,肖朗只顾着出门却忘了带手机,真是……

停车场。

陈敏将机车钥匙交给申士杰,同时道:「你别再去加油了,我会不好意思。」

「我加油是应该的。」既然借用,他不希望对方有所损失。

「从这儿骑到校区又没耗多少油,你未免太一板一眼了吧?」他露出一丝笑意,亲和力十足。

申士杰瞭解他的家境小康,双亲都是公务员,就他这么一个独子,从小栽培,一路就读名校直到毕业,考上第一志愿。大学同侪迈入第三学年,从未听他谈起家人以外的人际关係。陈敏在校颇得人缘,至今没交女友,一度令他猜测是否「同类」。

骑上机车,申士杰注视他俊逸的面容,人笔挺,实习制服未脱,颇有医生的架式。

「怎不说话?」陈敏问道。

「没什么。」

「呵,你就是这样让人摸不透。系上不乏美女,你不和系上的美女共度中餐,又要去找哥儿们?」

「那傢伙很可爱。」

「哈!你要听实话吗?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穿着蓝色工作衣,脚上穿黑色雨鞋,我以为他是从哪个农林场冒出来的『乡下俗』,远远就听见他拉拔嗓门在走廊另一头喊a楼谁认识金髮的『阿斗仔』?他要还对方八百块。」

「我花两百块得到一位朋友,物超所值。」申士杰淡哂,一发动引擎,不一会儿便骑得远了。

陈敏仍杵在原地,挺羡慕他的好运道,只花两百块而已。

转身走回附设医院的大门,他敛起笑容,暗忖花了两万元积蓄也留不住人。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但心里仍有那么一丝后悔,那一夜喝了酒……

申士杰趁着午休时间,将手机交给肖朗。

「谢谢。」他搔着头,表情略显尴尬,「早上我一直在想,手机是不是掉在半路上了。」

「你丢三落四,名片和纸条还要吗?」

「不用留着了。我的手机已经有刘爸爸的电话号码,地址也记下了。」

「嗯,我也是。」

「啊,又还没稳定,你记住干嘛?」

申士杰说得理所当然:「未雨绸缪。稳定后,如果你哪天太累的话,我可以去帮你代课。」

说得真好听……肖朗心下嘀咕:阿杰绝对具有恐怖情人的特质,无论是家乡的电话、系上同学的手机号码、家教的联络人,阿杰一概掌握。

申士杰翘起二郎腿,一派休閒地抵靠座椅。自从开学后就鲜少和肖朗在这农产品展示中心外的露天咖啡吧一起消磨短暂的时光。

「在想什么?」

「没……」肖朗左顾右盼,察觉有人经过或正站在展示中心外的一些女生都朝这儿看,形同以前,无论阿杰走到哪儿,都引人注目。

「你是不是开车过来?」

「不是。我跟陈敏借机车,停车比较方便。」

「哦。」肖朗也认识陈敏,程度仅止于点头之交。

乍然,有人喊:「申士杰——」

申士杰循声望去,认出她是网球社的社员林佩瑜。「有事吗?」

「好巧,遇到你在这儿用餐。」她搂着书本,脸上的笑容甜美,尤其是眼波流转,扇动着浓密的假睫毛,彷佛会说话似的。

肖朗对她有印象,是历史系的系花,平常总是穿着粉色的上衣搭配迷你裙或短裤,露出一双修长的美腿,整个人放电的指数百分之百——她想干嘛?

她落落大方地说:「我想拜託你指导我打网球的技巧,今年的网球赛事,我被教练安排在甲组,本以为可以和你一起到校外比赛,没想到你已经退出网球社了。」

「抱歉,帮不了你,我忙到没空玩社团。关于比赛,你可以找教练借阅赛事的录影光碟,拷贝一份来研究对手的球路。」

「这样喔……那么你在假日时有空吗?」

「我没空。」他拒绝得干脆。

她面露失望,贝齿咬着下唇,搂着书本好一会儿才转身回到同伴的身旁。

肖朗久久移不开目光,觉得她可以扮演恐怖片中的贞子出没,「阿杰,她的头髮好长,扎着马尾都还能甩到腰部,平常洗头使用的洗髮精、润丝精肯定很快就用光……」

申士杰适才则注意对方的脚,「她穿着一双红色的帆布鞋,不太适合打网球。」

肖朗回神,「为啥?」

他解释:「每所学校设计的球场不同;有硬地、草地和红土球场,选手若到校外比赛,穿一双网球鞋就足以应付这三种场地。」

「哦。难道教练没规定社员要穿网球鞋?」

「这是自由参加的活动,即使教练有规范,也不见得每一位元社员都会听从。尤其是女生比较注重穿着打扮,在不造成运动伤害的范围之内,教练会睁隻眼、闭隻眼。」

「啧啧……」肖朗打量他全身上下,无论穿什么衣裳都帅气,啥都没穿的时候,一身的体格更有看头,「今年进入网球社的女生八成都像她一样失望吧?」

他一脸冷酷地问:「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用我说哦。」肖朗别过脸庞,挺不爽——阿杰太帅,桃花不断;同样都是人,怎差这么多。

申士杰静观眼前的傢伙在吃醋,或许哪天会要求画符斩桃花——他很期待就是。

肖朗骑着机车,依照位址寻来眷村,其中有几户仍保留日式建筑的风貌,藉由路灯的映照,依稀可见院中的榕树枝桠伸展,气根垂落于围墙外,墙侧的盆栽高低错落;墙面的喷漆涂鸦五颜六色,干涸了上世纪末的种族衝突,至今,隐没在城市大楼一隅,自树一格。

几名孩童在巷内互相追逐,嘻笑玩闹。肖朗东张西望,来回两趟,遍寻不着三十六号门牌,不禁嘀咕:「啧,以前的住户门牌号码都不照顺序,隔一条小巷弄就跳号跳得离谱,像绕迷宫似的……」

转入另一条小巷内,左右两排木造的房子外观老旧,他边骑车边看门牌,到达尽头终于找到刘家。

他将机车停在一堵围墙边,仰起脸来,惊讶围墙外的玉兰树生得枝叶茂盛,都捞过界了,怎没人砍掉部分枝干,不怕颱风来临、被强风吹倒哦?

他上前按了门铃,仅等一会儿,开门的是一位老先生,大约有六十岁以上,身形福泰,个头在他肩膀左右,但笑容十分亲切。

「您好,我是新来的肖家教,要找刘爸爸。」

「我就是,你请进。」

「好……」他有那么一瞬间的错愕,以为刘爸爸应该是中年人,没想到差这么多。

进入屋内,环顾约四、五坪大的客厅之中,有一台电视机和一组沙发桌椅,门边的鞋柜上头堆放着一迭报纸,客厅的墙面上挂着好几幅裱框的奖状和照片,其中一幅相当醒目,是老太太的遗像。

呃……她僵板的面容挺严肃,一双死鱼眼彷佛盯着自己,感觉不太舒服。

刘小宇暂停吃饭的动作,仰起脸来看着新来的家教。

刘爸爸介绍:「这是肖老师。」

「你好。」肖朗微笑招呼,露出两颗小虎牙。

「喔,肖老师好。我叫刘小宇。」他的嗓音未脱稚气,人微胖,矮个子,一双眼睛圆亮,脸颊红扑扑,长相颇讨喜。

父子俩有七分神似,但是看起来像祖孙。肖朗暗自估算刘爸爸大约四十多岁才得子,不知这家庭还有哪些成员?

刘爸爸招呼:「你坐啊,别客气。」

「谢谢。」他第一次与家长见面,儘量表现得拘谨与礼貌应对,免得让人扫地出门。

刘爸爸在他对面坐下,说:「我这屋子比较小,三餐都在客厅吃。你吃过没有?不嫌弃的话,一块儿用。」

「谢谢,我早就吃过了。」

刘爸爸不勉强,开门见山:「我在电话中跟你说过了,我的小儿今年升国一,读的每科成绩都不错,就是数学的成绩不理想。我担心他这么继续下去,往后学习的程度更难,将来肯定考不上理想的学校。」

「嗯,我瞭解您的意思。」

「之前,我有请女家教来教他功课,可这孩子调皮,把人气走。」刘爸爸一脸莫可奈何。

肖朗说:「其实男孩子在先天上的脑部发育没有比同龄的女孩子来得成熟,自我控管的部分也因人而异,这是学者专家研究出来的结果。男孩子的大脑发育要到二十四岁才会达到成熟阶段,所以行为表现比女生顽皮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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