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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光

 

谢时颐是个很会为自己打算的人,在她少不更事时,父母就开始给她灌输一些本不该为她那个年龄所知晓的概念,诸如竞争、利益、阶级等等。

或许是为了能让女儿能够尽早适应社会,又或许是欲图把她打造成一把最趁手的工具,不管怎么说,谢时颐确实如他们所期盼的那样,成为了一个熟谙法则的人。在同龄人还在试图用天真书写热血与浪漫时,她已经能不动声色地权衡利弊了。

她总是会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所以那个夏天,在手机铃声又一次响起时,她看了一眼上面程攸宁的备注,只稍犹豫,就做出了选择。

她再次挂掉了电话。

哪怕她的心脏还在因为适才察觉到的那份感情而剧烈跳动——她意识到了,她喜欢程攸宁,哪怕过了很多年,她都能清晰地记起那一瞬的心跳如雷。

原来这就是喜欢,原来那种抑制不住想要亲近的情绪名为“喜欢”,原来那些莫名其妙的情绪起伏是源于“喜欢”。

这是她从未体验过的感觉,她本以为喜欢就像高中那场恋爱一样,和那个各方面条件都很优秀的男生偷偷传纸条、同喝一瓶水或者故作开心地去看一场难看的球赛,她从未从中收获书中或电影里描绘的那种怦然心动,反倒有些疲于应付。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感情么?她也曾困惑并思考过,最后也没想出个所以然,只能将原因归咎于性格。

或许她这样的人天生无缘领教心动的感觉吧,她曾很无所谓地这么想。

然而这些认知都在那个夏天、在蝉鸣声中崩塌了。

她甚至想不到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好像从第一次相遇起,她就对这个天性温良的学妹多了几分亲昵。乐于和她交谈、乐于与她见面,心甘情愿为她放慢脚步,去做一些没必要做的事,只要一看到她,就忍不住满心欢喜。

一旦醒悟,过去那些心无隔阂的相处瞬时都变了滋味,谢时颐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审视自己,想看清自己表现出来的善解人意中到底掺了几分见不得光的私心。

那几天,她像入了魔怔似的,反复地去想,却始终无从剖析个清楚明白,倒是应了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只不过就算想不透,也无关紧要了,正所谓人世之事非人世所可尽。想得再多,续要为之谋算的只有当下和未来,她默默删去了行程表里的旅行计划。

她的人生规划中并没有抵抗世俗人伦纲常这一项,程攸宁和她一样同为女性,单是这一点,就足以令她将这份感情视作必须舍弃的无用、甚至有害之物。

家教过早地剥夺了她的天真和理想主义,圣诞老人只存在于童话中,现实中不存在凭空得来的礼物,不管想得到什么,都需要付出相应代价。而这份与社会大流相悖的感情需要付出更多才能交换,她不觉得自己会愿意付出那么多。

所以她选择及时止损。

趁还没陷太深,尽快结束吧,她开始疏远程攸宁,先是推掉约定,再是回避联系,一点点地拉开距离,将过去培养出的亲密氛围挤走。

暑假两个月,足够两人重新变回陌路。

这并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第一次回绝或许需要下点狠心,可一旦开了头,接下来的第二次、第三次就变得越来越熟练,她还给自己找了很多事,让自己分不开神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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